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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经营的动物产品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
来源:农牧局 发布时间:2025-03-0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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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翁牛特旗乌丹镇百惠牛羊肉店
处罚事项
屠宰、经营的动物产品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
处罚结果
一、处以同类检疫合格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的0.5倍罚款:¥386.4元。 以上罚款共计:¥386.4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06 10:30
处罚决定书文号
翁农牧(动监)罚〔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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