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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旗本级财政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旗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旗审计局对2023年旗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旗发改委、农牧局等4个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旗统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同时,对旗教育局所属2所中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此外,还对其他一级预算单位采取了大数据审计模式开展审计,逐步推进旗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审计中,我们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积极发挥审计职能,促进我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旗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823,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39%,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823,221万元。年终累计结余98,00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79,6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9,653万元,年终累计结余29,47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38,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280万元的267.4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8,19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额67,89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额63,63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3,199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23年旗财政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经济下行、收入增速放缓、刚性支出不减等多重挑战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狠抓财源建设,突出保障重点,强化预算约束,基本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保障了全旗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从审计情况看,2023年预算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宏观上看主要是:财政收入质量不高,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过大(68.3%);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风险加大;政府债务余额较大,债务风险较高等。细节上看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准确,“三保”预算执行不到位,部门预算执行存在诸多短板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一)旗本级财政管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准确。2022年度旗财政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2,898万元,但2023年此项年初预算为81万元,实际为2,758万元。
2、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单位或具体项目,涉及金额35,451万元。2023年,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1,951万元和预留资金3,500万元合计35,451万元,在编制年初预算时,未细化到具体单位。
3、代编预算3,500万元未及时报旗政府批准。2023年,旗一般公共预算代编预算3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170万元的0.99%,未及时报政府批准。
4、非税收入4,190.54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截至2023年末,旗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结存4,190.54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此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
5、部分“三保”项目资金315.18万元未做相应“三保”项目标识,导致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三保”支出统计表内显示低于上级标准,但实际上已超过上级规定的标准,主要体现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残疾人补贴项目上。
6、部分项目财政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不合理。2023年度,旗财政局年初将1978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下达给各预算单位。经审计,有51个单位173个三级指标目标设定不科学,目标设定为提升翁旗知名度和影响力、幸福感等;有11个单位38个三级指标设定不合理,如2023年经济普查项目设定了目标分值,但指标内容却设为“不适用”、“不涉及”或“无”。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预算执行方面
(1)旗自然资源局和发改委超预算支出59.86万元。
(2)旗自然资源局无预算支出22.82万元。
2、项目管理方面
(1)赤峰农畜产品开发区管委会实施的新农业循环产业园二期项目和旗自然资源局实施的新苏莫苏木达日罕嘎查耕地储备库项目进度缓慢,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
(2)赤峰农畜产品开发区管委会对监理活动监管不严,导致监理公司未按监理规范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3)旗农牧局实施的水稻育种种植基地改造项目未预留工程质保金,合同金额为56.9万元。
(4)旗农牧局项目验收程序不合规,企业申请验收时间与其实际验收时间前后顺序颠倒。
(5)旗农牧局奶业振兴补贴项目65.9万元未开展绩效自评。
(6)旗农牧局挪用防疫检测专项资金1万元用于其他用途。
3、招采制度执行方面
(1)旗发改委等3个部门应使用未使用电子卖场进行采购,涉及资金13.48万元。
(2)旗农牧局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旗统计局购置手持电子终端设备71.4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4、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方面
(1)赤峰农畜产品开发区管委会实施的路灯安装工程480万元在竣工验收后未及时将资产移交相关单位管理。
(2)旗农牧局和发改委固定资产变动518.12万元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5、财务管理方面
(1)旗农牧局和发改委会计凭证不完整,审核把关不严,涉及资金42.57万元。
(2)旗自然资源局虚列支出并在往来款核算,涉及金额9.45万元。
(三)义务教育经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乌丹三中违规出租办公用房60平方米,且租金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乌丹六中建筑拆除及安装工程未履行预算评审程序,涉及金额30万元。
3、乌丹六中印刷业务未完全履行电子卖场程序,涉及金额7.93万元。
4、乌丹六中白条列支12.2万元 。
(四)大数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格日僧苏木应缴未缴国库款7.16万元。
(2)格日僧苏木违反规定出借资金6万元。
(3)乌敦套海镇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支应缴财政款25.76万元。
(五)其他需关注的问题
政府债务负担沉重。2023年末,全旗债务总额816,919万元,当年综合可用财力716,296万元,综合债务率114%。此债务规模与2023年自治区核定翁旗地方债务限额388,060万元相比,超出428,859万元,超幅110%,相当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58倍。如果剔除大额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因素,大致在22倍左右。按照政府债务偿还计划,未来三年,旗财政部门预计债务偿还任务分别为54,000万元、65,000万元和33,000万元,平均每年应偿还债务为50,667万元,大于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实际水平,偿债压力较大,债务负担越来越沉重。
四、2023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度审计共发现4个方面14个问题,截至2024年5月末,已全部整改到位。
五、审计建议
(一)规范预算编制,增强预算执行力。
认真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减少代编预算规模,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
(二)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预算资金的统筹安排,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压缩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挤占上级专项资金,提高财政统筹调度国库资金的能力。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绩效。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一是严格执行招采制度,优化采购流程,确保合法合规,提高采购质量。二是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增强责任意识,把好质量关,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
(四)强化部门财务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做到报销票据合规、审批程序规范、科目使用合理。二是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树立“没有预算不能开支,有预算不得乱开支”的约束机制。三是加强预算单位财务收支管理,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将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同时,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规范差旅费、招待费、交通费等费用报销审核程序,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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