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名称 |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翁牛特旗分局 突发(含网络)事件舆情应急预案 | ||
| 会议时间 | 2024-10-28 09:43 | ||
| 议定事项内容 | 一、总则 1. 目的 为加强生态环境局对突发(含网络)事件舆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准确、有效地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2. 工作原则 (1)及时准确原则。第一时间发现、收集、分析和处置舆情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客观公正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回应社会关切,不隐瞒、不歪曲事实。 (3) 以人为本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权益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4)协同配合原则。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1. 成立舆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韩春瑜 局长、翁牛特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张海玲 副局长 李 铁 赤峰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翁牛特旗 分中心主任 成 员:吴晓杰 办公室主任 刘 平 综合股股长 马占杰 环评法规股股长 于 雷 环境管理股股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指挥突发(含网络)事件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2. 设立舆情应急办公室 舆情应急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日常舆情监测、分析、报告和处置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晓杰担任。 3. 职责分工 (1)舆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舆情应急办公室:负责舆情监测、分析、报告和处置的具体实施;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舆情应对工作;对舆情处置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3)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舆情应急办公室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三、舆情监测 1. 建立舆情监测体系 建立舆情监测体系,利用网络舆情监测平台、新闻媒体、社交媒体等渠道,对涉及生态环境的舆情信息进行实时监测。 2. 确定监测重点 确定重点监测领域和关键词,包括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环境政策法规、环保热点问题等。 3. 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舆情应急办公室定期向舆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舆情监测情况,重大舆情信息随时报告。 四、舆情分析与评估 1. 舆情分析 对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了解舆情的发展趋势、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为舆情处置提供依据。 2. 舆情评估 根据舆情的性质、影响程度和发展趋势,对舆情进行评估,确定舆情的风险等级,分为一般、较大、重大三个等级。 五、舆情处置 1. 一般舆情处置 对于一般舆情,由舆情应急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问,化解矛盾纠纷。 2. 较大舆情处置 对于较大舆情,舆情应急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处置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控制舆情发展。同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走向。 3. 重大舆情处置 对于重大舆情,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全力以赴做好舆情处置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发布权威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开展正面宣传等,尽快平息舆情。 六、信息发布 1. 建立信息发布机制 明确信息发布的渠道、方式和程序,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权威。 2. 把握信息发布时机 根据舆情发展态势,选择合适的时机发布信息,避免信息发布不及时或不当引发新的舆情危机。 3. 注重信息发布内容 信息发布内容要客观、真实、全面,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问,引导舆论走向。 七、后期处置 1. 跟踪评估 对舆情处置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2. 修复形象 针对舆情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修复单位形象,提高公众满意度。 八、保障措施 1. 人员保障 组建专业的舆情监测和处置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2. 技术保障 配备先进的舆情监测设备和软件,确保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3. 经费保障 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舆情监测、处置和培训等工作。 九、附则 (一)本预案由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
| 工作进展情况 | |||
| 完成时限 | 2024-10-28 09:43 | 是否完成 | 已完成 |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150426020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