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常委、旗政府副旗长高永武
负责旗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旗长负责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统计、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防动员、机关事务、外事(口岸)等方面工作,协助旗长分管审计工作。分管旗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除能源、机场部分外)、财政局、统计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高永武,男,汉族,1974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