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管理办)、大兴农场,各有关单位:
经旗政府2025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翁牛特旗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翁牛特旗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大力实施节水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全旗用水总量控制在3.004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0%以上。农业新增节水能力1000万立方米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6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0%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10%以内,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以上;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0.06亿立方米以上。全旗水资源节约利用取得明显成效,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水资源总量控制
1.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实行区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严格执行“一旗县一策”指标体系。分行业分苏木乡镇确定节水目标,因地制宜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落实到具体行业和用水单元,加强监测监管,确保目标实现。(责任部门: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牧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以下各项工作均需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完善用水计量体系。根据《节约用水条例》,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限期建设农业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按照“应装尽装、应测尽测”的要求,新实施的水作高标准农田项目要全部安装计量设施,地表水灌区1万亩以上的渠首取水计量实现全覆盖,5万亩以上的渠首取水实现在线计量,井灌区全面实行“以电折水”计量;非农用户年许可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地表取水、5万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取水全部实现在线计量。电力部门积极配合在全旗推开农业水电联管工作。2025年,全旗各行业取用水实现有效计量监控。(责任部门:水利局、农牧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翁牛特旗供电公司)
3.严格落实限审限批。对于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者超过用水总量管控指标、地下水管理单元指标不合格的地区,除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或者供热管网补水等特殊情形外,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取用水。各苏木乡镇街道应积极采取节水控水、实施引调水工程、水源置换等措施将用水量压减到管控指标范围内。(责任部门: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抓好农业节水
1.加强农业节水增效。全面落实工程、农艺、品种、结构、机制“五节”措施,大力推广滴灌,微灌等方式,锁定耕地开发边界,逐步调整国土三调新增耕地中耗水较大的地块。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5万亩,其中:新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19万亩,实施改造提升工程16万亩,新增农业节水能力0.1亿立方米左右。统筹推进农艺节水技术,计划稳定杂粮大豆种植面积5万亩以上,压减高耗水作物0.6万亩,推广抗旱品种、覆盖保墒、抗旱保水新材料等配套抗旱技术。(责任部门:农牧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2.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已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的199.015万亩开展“回头看”,全面实行按方收费、超用加价。加价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农业节水工程改造和节水奖补。逐步建立灌区内农户间水权交易机制。(责任部门:水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牧局)
3.做好设施农业节水工作。结合我旗发展规划,严格实行新建设施农业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引导设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发展节水型设施农业,大力推进设施农业节水工程改造,加强设施农业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对设施农业用水户实现“一户一表”精准计量。对于水资源匮乏的丘陵地区,应控制设施农业发展规模。(责任部门:农牧局、水利局)
(三)推进工业节水
1.推动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征集推广先进成熟适用的节水技术、装备和产品,发布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推广目录;在重点行业领域,推动节水技术改造。加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支持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分流管网、污水集中处理、再生水回用等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以上。(责任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大力创建节水型企业和园区。聚焦食品、发酵、养殖等重点用水领域,大力创建节水型企业、节水标杆企业和节水型园区,引导工业企业特别是高耗水企业采用先进节水技术,实现2025年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0%以上。(责任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
(四)严控城区用水
1.减少城区供水管网漏损。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改造老旧破损供水管网22.7公里;因地制宜更新完善供水计量设施,稳妥推进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结合城区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庭院管道和二次供水设施。(责任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按照《赤峰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落实城区节水各项措施。提高城区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科学设置滞水渗水设施,提高雨水资源就地消纳利用水平。(责任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3.严控高耗水服务业和特种行业用水。从严控制洗浴、洗车、等行业计划用水管理,严格执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加大高耗水服务业再生水利用比例。严格管控城市环卫、建筑施工等行业用水,禁止道路、建筑工地使用自来水抑尘洒水。(责任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城管局)
4.加强农村牧区用水管控。积极推进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自来水普及率提升至85%以上。全面推动农村牧区集中供水按方计量收费,加快计量设施安装,以“千人以上”及供水紧张的工程为重点,全面推动农村牧区集中供水按方计量收费。对农村牧区庭院浇灌和养殖用水造成农牧民饮水困难的,所在地苏木乡镇负责统筹协调,优先保障农牧民饮水安全。(责任部门:水利局)
5.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加强水源地保护建设,开展水量水质评估,确保水源地水量充足、水质达标。实施城乡供水设施升级改造,着力解决处理工艺不完善、消毒设施不健全、出厂水质不达标等问题,加强供水水质检测,减少终端用户二次净水。(责任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6.健全城乡用水价格机制。完善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合理确定阶梯水量,适当加大缺水地区水价价差,定期开展居民用水阶梯价格运行情况评估并动态调整。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进一步调整水量分档、确定加价标准。农村牧区探索实行总量控制、按户定额管理、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引导农牧民自主节水。(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
(五)有序实施生态节水
1.坚持以水定绿。统筹推进水源涵养、国土绿化、防沙治沙、湿地修复等绿化措施,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科学恢复林草植被;坚持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以雨养、节水为导向,大力发展节水林草植被。在具备供水保障条件的地区种植以乡土树种为主的乔木需开展水资源论证。(责任部门:林草局)
2.推进国土绿化节水。优先选用节水耐旱型树种草种,合理配置林草植被类型和密度;加强林草节水灌溉基础设施建设和节水林草科技产品的推广应用,合理利用天然降水和再生水。(责任部门:林草局)
3.加强城区绿化用水管理。城区园林绿化优先使用再生水,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植被,合理安排灌溉频次,严控水面景观用水;严禁取用地下水用于城区水景观、水上娱乐项目。乌丹城区再生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严禁各类绿化公司、单位购买使用地下水用于绿化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置再生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绿化水源井。(责任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城管局)
(六)强化地下水超采区治理
1.加快推进重点区域超载治理。扎实推进西辽河流域翁旗重点区域超载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取水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超量取水、无计量取水等不符合取水许可要求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采取拆除或封闭取水设施等处罚措施。(责任部门:水利局)
2.加快推进新一轮划定超采区治理。《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的通知》(水资管〔2024〕349号)公布了新一轮超采区划定成果,我旗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面积共438平方公里,超采量3385万立方米,涉及6个乡镇街道(乌丹镇、全宁街道、紫城街道、桥头镇、梧桐花镇、解放营子乡)。2025年,编制完成《翁牛特旗超采区综合治理方案》报赤峰市水利局备案,推进节水行动方案落地见效。(责任部门:水利局)
(七)推广利用非常规水
1.推进再生水综合利用。加大再生水配置管网建设力度,畅通再生水厂与用水户之间的输水通道;积极推进再生水就近利用,在工业、景观环境、城区杂用、城区绿化等领域优先配置使用再生水;力争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以上。(责任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
2.提升矿井水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推进矿井水配置利用工程建设;新增用水优先配置矿井水,具备条件的企业加快推进矿井水置换地表水、地下水;力争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八)激发节水市场活力
1.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按照《关于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支持合法用水户将自主节水量进行水权交易。(责任部门:水利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发挥水资源税杠杆调节作用。严格执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要求,对同一用途取用水,地下水税额高于地表水;取用再生水不征收水资源税;疏干排水回收利用部分从低确定税额,外排部分从高确定税额;在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取用水的,除特定行业外,税额标准按照同类型取用水标准的2倍征收;对超计划取用水的,除特定行业外,按照超出计划的比例实行累进征收水资源税。(责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翁牛特旗税务局,财政局、水利局)
3.推动节水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大规模节水设备更新,引导企业加快淘汰落后用水设备,推动节水装备升级换代,鼓励城镇老旧小区开展用水器具改造,实现生活品质和节水效率双提升。积极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牧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加强节水科技研发创新。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宣传科技政策,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培育节水行业科技项目,引导节水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攻关,广泛征集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紧盯天气形势,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抓住有利天气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责任部门:气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牧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水利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旗节水行动。各苏木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节水、管行业必须管节水、管城乡必须管节水”的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合力推进节水行动各项任务见行见效。建立跟踪、调度、通报、约谈考核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对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任部门:旗委组织部、发改委、水利局)
(二)加强财政金融支持。统筹中央、自治区、市相关专项资金、债券资金支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项目,加大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投资力度,重点在农业节水改造、再生水利用配置、节水载体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用好“节水贷”融资服务平台,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形债务前提下,拓展节水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增强节水发展新动能。(责任部门:水利局、财政局、人民银行翁牛特旗分行)
(三)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积极策划开展形式多样、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节水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加大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力度,积极传播节水和洁水观念,倡导“节水即减排”“节水即治污”等理念,全面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水安全意识;引导公众共同践行《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开展节水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五进”活动,旗委宣传部门,旗级媒体加大公益节水宣传力度,一年多次,促成全社会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推进节水宣传教育系统化、常态化、社会化。(责任部门:旗委宣传部、翁牛特旗融媒体中心、水利局)
附件:翁牛特旗2025年节水行动目标分解表
附件
翁牛特旗2025年节水行动目标分解表
|
行政区 |
用水总量 (亿立方米) |
非常规水 源利用量 下限值 (亿立方米) |
用水效率 |
新增农业节水能力 (万立方米) | ||
|
万元GDP 用水量较 2020年下 降率(%)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率(%)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
|
全旗 |
3.0047 |
0.0606 |
21.08% |
20.94% |
0.66 |
1000 |
|
乌丹镇 |
0.413 |
0.0606 |
/ |
/ |
/ |
100 |
|
全宁街道 |
0.054 |
|
/ |
/ |
/ |
50 |
|
紫城街道 |
0.077 |
|
/ |
/ |
/ |
50 |
|
广德公镇 |
0.112 |
|
/ |
/ |
/ |
70 |
|
亿合公镇 |
0.058 |
|
/ |
/ |
/ |
50 |
|
毛山东乡 |
0.086 |
|
/ |
/ |
/ |
40 |
|
五分地镇 |
0.161 |
|
/ |
/ |
/ |
50 |
|
梧桐花镇 |
0.246 |
|
/ |
/ |
/ |
90 |
|
桥头镇 |
0.214 |
|
/ |
/ |
/ |
100 |
|
解放营子乡 |
0.118 |
|
/ |
/ |
/ |
60 |
|
乌敦套海镇 |
0.257 |
|
/ |
/ |
/ |
30 |
|
海拉苏镇 |
0.256 |
|
/ |
/ |
/ |
50 |
|
白音套海苏木 |
0.233 |
|
/ |
/ |
/ |
100 |
|
新苏莫苏木 |
0.341 |
|
/ |
/ |
/ |
50 |
|
格日僧苏木 |
0.251 |
|
/ |
/ |
/ |
50 |
|
大兴农场 |
0.092 |
|
/ |
/ |
/ |
30 |
|
阿什罕苏木 |
0.036 |
|
/ |
/ |
/ |
30 |
注:新增农业节水能力指标为预估数,根据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