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场,旗直有关单位:
经旗政府2025年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翁牛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日
翁牛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工代赈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规范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农民增收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27号)有关要求,切实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拓宽农牧民就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特别是助力低收入群体增收。结合翁旗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就业优先、民生为本,将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作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围绕项目建设全过程,明确各方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强化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确保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规范、高效落实以工代赈要求,实现农牧民增收、村集体经济壮大与项目顺利实施的多赢目标。
二、重点任务与分工
(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1.强化宣传动员
旗农牧局:农牧部门承担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责任。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指导各地区通过嘎查村公示、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当地群众宣传以工代赈政策,明确项目将提供的务工岗位及不低于项目中标金额10%的以工代赈资金比例要求,采用EPC等方式中标的,以工代赈金额不低于中标项目实体工程投资的10%。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嘎查村开展政策宣传动员,引导当地群众了解项目情况及务工机会。组织开展劳动力摸底调查,建立务工人员信息台账,重点掌握低收入群体情况。
各嘎查村委员会:负责入户宣讲,解读项目建设意义、务工条件等,激发村民参与积极性。摸排劳动力数量、技能、意愿等,建立详细清单并上报苏木乡镇汇总。
2.精准对接岗位
旗农牧局: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指导中标企业制定以工代赈用工需求清单。
项目施工单位:根据需求清单,对接项目所在地乡镇、嘎查村。明确以工代赈实施方式:①直接用工式:以计时或计量方式雇佣当地农民,由施工单位作为雇佣方负责管理,支付工资报酬。②劳务分包式:将田块整治、防护林栽植、增施农家肥、深翻旋耕等技术要求低、用工量大的工程,在确保以工代赈资金比例达标前提下,梳理出适合清单,编制扣除税费及合理管理成本后的分包单价。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施工单位与嘎查村对接,确定以工代赈落实清单及分包单价,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双方遵循市场价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原则上村集体经济通过实施以工代赈要达到一定规模的增收目标。
各嘎查村委员会:公示拟实施的以工代赈清单内容。对劳务分包部分,组织有意向的承接主体报名,并组织村民代表、村“两委”进行前期考察,择优选取备选承接主体。
3.规范民主决策
各嘎查村委员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以工代赈具体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单价等。承接主体原则上为项目所在地嘎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国营农牧场,开具发票,收益纳入合作社收支账目。通过以工代赈加强当地农民主人翁意识,若项目所在嘎查村或国营农牧场人员力量不足,可以按照优先本乡镇、本旗县、本盟市等原则,以签订三方合同的形式,由项目所在嘎查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营农牧场组织吸纳区内其他地区农牧民参与以工代赈,优先为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等低收入群体提供就业岗位。其他主体或区外人员承接施工或区外人员承接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直接用工、机械租赁等,一律不计入以工代赈金额。
4.严格公示公开
各嘎查村委员会:对村民代表大会决策结果进行公示,内容包括确定的以工代赈清单内容、单价、承接主体、用工需求、设备场所租赁信息及价格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依法签订合同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施工单位与村嘎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者国营农牧场签订合同。确保所有以工代赈活动都通过嘎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国营农牧场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用工、租赁等都不计入10%落实建设要求中。
以下为合同规范:①劳务分包合同需明确工作内容、工程量、用工需求、标准及收款账户等信息。原则上由施工单位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国营农牧场签订;若需二次分包,须先签订主分包合同,再由村集体与二次分包主体签订实施合同(施工单位直接与二次分包主体签订合同不计入以工代赈内容)。②直接用工、租赁合同需明确工作内容、时间、报酬标准、支付方式及安全责任等。③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需完整留存合同文本及用工备案材料,作为用工合规性审核的必备凭证。
(二)项目实施阶段
1.组织岗前培训
项目施工单位:负责对参与以工代赈的村集体组织或农牧民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配备相应工器具及劳保设备,统筹组织施工,并负责质量安全等管理工作。
2.建立劳务台账
项目施工单位:为所有务工人员建立详细的劳务支出管理台账,记录姓名、身份证号、务工天数、应发工资等信息。台账作为工资结算依据。优先通过银行代发工资至务工人员本人,现金发放须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并留存影像资料,确保足额、及时发放,严禁拖欠克扣。
3.加强协调沟通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配合施工单位做好务工人员组织、调度与管理,协调处理用工纠纷,保障施工顺利。
各嘎查村委员会:协助组织本村务工人员按时到岗,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4.重视影像留存
项目监理单位:全过程参与村级以工代赈实施,严格把控建设标准。使用工程相机对施工关键节点、务工人员现场作业、技能培训等情况进行影像资料留存,标注好施工地点及事项,便于归档。
5.加大监督力度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指导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以工代赈清单内容。不定期抽查用工台账、工资支付记录,随机走访务工人员核实情况。同时,检查劳务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及施工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三)资金支付与项目验收阶段
1.规范资金支付
直接用工及租赁:建立清晰的资金发放台账,保留书面凭证及转账记录,确保资金去向明确、有据可查。
劳务分包工程:嘎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国营农牧场根据合同约定开具发票;施工单位凭发票及完整拨款资料申请拨款;建设单位审核通过后,足额拨付至嘎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国营农牧场账户。嘎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国营农牧场收到款项后,按约定及时足额拨付至二次分包主体。
2.开展专项验收
旗农牧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工代赈工完成的工程与其他工程共同纳入项目监理范围,同步开展质量评定和分阶段验收,确保标准不降低。
项目施工单位:需提交完整的以工代赈工程资料,并确保以工代赈实施总金额达到中标金额10%以上。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嘎查村委员会:组织村民代表参与验收,并在村内公示用工清单和工资发放表。
①对采用直接用工式参与以工代赈工程的,协助核查实际务工情况及报酬领取情况。
②对采用劳务分包式参与以工代赈工程的,需有村级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字盖章共同确认的验收报告。涉及农家肥、深翻旋耕等工程,需有详细的领取表、实施表,并由村民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四)档案整理阶段
以工代赈档案整理工作是项目全流程闭环管理的关键环节,更是政策落地成效的重要佐证。
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以嘎查村为单位,整理归档本标段以工代赈全部资料,从项目前期开始逐项梳理,编制目录。归档范围包括上级文件、会议材料、公示资料、各类合同、验收材料、发票、拨付凭证、影像资料等。
各嘎查村委员会: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归档工作,并同步整理留存村级层面的以工代赈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全面、分类规范有序、查阅有据可依。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嘎查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将高标准农田以工代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层层压实责任。
(二)强化部门协同。旗农牧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各苏木乡镇、嘎查村与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以工代赈工作。
(三)严格督导检查。旗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对以工代赈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确保政策真正惠及于民。
(四)落实信息公开。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公开项目信息、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
(五)做好宣传总结。及时宣传推广以工代赈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