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翁牛特旗关于加快提升完善现代农牧业生产经营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3-07-12 14:30 来源:翁牛特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一、背景

为进一步创新农牧业经营体制,推动“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组织建设,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农村牧区综合改革,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3〕1 号)、《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更好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赤政发〔2023〕1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总体目标

2025年,现代农牧业生产经营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初步形成政府授权委托国有企业、基层政府全程监 督管理、主管部门技术支撑和监督指导社会化服务企业承接服务的工作模式,服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体制、硬件建设、运行机制等全面构建,服务内容有效拓展,群众基础进 一步夯实,农牧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显著提升,农牧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加快转变,极大助力乡村振兴和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进程。

三、具体措施

(一)创新管理模式

旗政府授权委托富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管理,作为服务主体依照有关程序拓宽现代农牧业生产经营社会化服务经营范围,与乡镇为农为牧服务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形成国有公司与为农为牧服务有限公司合作管理新模式。支持各地区为农为牧服务公司建成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农牧业生产的综合型平台。

二)创新管理机制

由旗政府办牵头,与旗农牧局、财政局、审计局、供销社、各苏木乡镇街道场会商拟定《委托服务协议》,明确服务范围、内容、数量、质量、资金及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具体内容。由旗人民政府与翁牛特旗富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 《委托服务协议》,在苏木乡镇街道场的指导下,再由翁牛特旗富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各地区为农为牧服务公司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原则上采取“ 一年一签订”的方式。

(三)创新队伍管理

将全旗306 名基层防疫员全部划转至各苏木乡镇街道场为农为牧服务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的劳动报酬并缴纳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根据业务量,合理测算 营收,充实完善专业管理技术团队,每个苏木乡镇街道场至少配备热爱农技工作、愿意扎根农村牧区的返乡大学生 5 名,并优先选择本土本乡退役军人和返乡农民工等充实到为农为牧服务公司。要健全为农为牧服务公司内部绩效、薪酬等人事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业绩考核,确保“ 能上能下、能进能 出、能多能少”,不断提高公司管理绩效和业务能力。

(四)完善服务功能

畜牧业方面:开展养殖技术指导、畜禽产品购销、动物防疫、疫病诊疗、动物品种改良、饲草饲料种植储运购销配方、 兽药购销应用等服务及现代畜牧业器械使用推广等。农业方面:开展种植业技术指导;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和土壤生态修复,提高土壤肥力水平;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机播机收、统防统治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在有条件的嘎查村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托管服务”。流通方面:开展种子、化肥、饲料、地膜优质生产资料,日用品供应和农副产品收购服务,有序拓展农资集采和产品统售,进一步强化流通功能。其他方面:开展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街路卫生保洁、户厕粪污收集转运等,助力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开展涉农涉牧金融服务,解决广大农牧户融资难问题。


相关链接: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翁牛特旗关于加快提升完善现代农牧业生产经营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