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为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的通知》(食安委发〔2022〕7号)、自治区和赤峰市食药安委相关文件等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体系,加快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有序开展,严防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包保工作落实落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工作任务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苏木乡镇街道场党政主要领导必须作为包保干部,对本辖区C级包保主体进行督导,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另新版“食安督”APP已上线,要求所有包保干部必须全覆盖下载该APP。
(二)建立完善工作台账。自治区食药安办近期已将“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数据上传至“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同时旗食药安办已将食品生产销售经营者的补录数据上传至平台,各地区食药安办要尽快在平台上分配包保干部,并督促相关包保干部尽快完成督导检查工作。(注:可适当增加包保干部数量,按要求建立完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三)做好全员培训工作。包保干部和食安办人员需按照《关于转发〈赤峰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包保干部食品安全工作线上培训的通知〉的通知》(翁食药安委办〔2023〕2号)要求,积极参加线上培训工作,确保8月30日前实现全覆盖参加培训。
(四)强化督查考核。旗委政府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地区年末考核,旗食药安办也将联合旗委政府督查室对进度缓慢地区进行督查,督查结果记入年末考核成绩,对进度缓慢的地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相关链接: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翁牛特旗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