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生态司法为民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助推和美乡村建设,近日,翁旗法院行政庭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监督、保障、化解职能,联动检察机关、属地镇政府高效处置一起人居环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诉中督导、现场督办、整改闭环,切实破解镇村环境卫生治理难题,实现司法监督、行政履职、公益保护有机统一。
此前,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镇域内多处垃圾收集点位存在垃圾随意堆放、杂物散落堆积、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及群众居住环境。因属地镇政府存在怠于履行人居环境监管治理法定职责的情形,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检察机关遂向我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确认该镇政府行政履职不作为行为违法,我院依法予以立案受理。
案件立案后,为精准掌握案件实情、快速推动问题整改,承办法官联合检察干警、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前往涉案垃圾点位开展联合现场勘验,实地查看环境卫生乱象,逐一梳理问题症结,现场沟通研判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标准、压实治理责任、限定完成时限,督促镇政府正视履职漏洞、立即全面整改。
属地镇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迅速开展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勘验发现的垃圾乱堆、清运不及时、管护不到位等全部问题,组织力量对点位积存垃圾、散落杂物进行彻底清理清扫,全面规整垃圾堆放区域。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辖区全域环境卫生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完善日常保洁、定时清运、常态化巡查管护机制,从根源上杜绝环境卫生问题反弹,全面补齐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短板。
整改完成后,承办法官联合检察机关对整治成果进行复核验收,确认涉案区域脏乱差问题彻底清零,镇村人居环境面貌显著改善,公共利益受损状态已完全修复,本案诉讼目的已然实现。随后,检察机关申请终止案件审理,该案的审理以柔性、高效的司法方式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本案的妥善处置,是行政庭践行深化府院联动、以行政审判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缩影。下一步,翁旗法院将持续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化解与治理并行,常态化深化府院良性互动,通过能动司法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高效实质性化解各类行政争议,以高质量行政审判护航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切实增进人民群众生态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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