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相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5-15 10:10 来源:​翁牛特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制定依据

(一)出台背景

临床血液是急救、手术、重症救治不可替代的医疗资源,稳定充足、安全可靠的血液供应是公共卫生安全与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底线。当前全旗医疗服务需求持续增长,用血压力逐年加大,为破解血液供需平衡难题、补齐采供血保障短板,健全常态化无偿献血组织动员机制,保障全旗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稳定供应,旗政府印发本专项工作通知,全面压实各地区、各单位无偿献血工作责任。

(二)法律与政策依据

上位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明确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负有组织动员适龄公民献血法定职责;

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细化旗县级政府统筹献血、卫健部门行业监管、单位组织动员等工作要求大;

上级文件:落实《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相关工作的通知》(赤政办发〔2026〕4号)部署,结合翁牛特旗实际细化任务、规范流程、强化考核。

二、核心目标解读

本通知核心目标构建政府统筹、卫健牵头、单位落实、全民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体系,实现三大目标:

总量达标:足额完成年度献血任务,稳定提升千人口献血率,消除季节性、结构性用血缺口;

队伍扩容: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为示范,带动城乡群众广泛参与,壮大固定献血人群;

安全可控:规范献血全流程管理,严格献血准入标准,保障献血者健康与临床血液质量安全。

三、重点条款逐条解读

(一)压实组织领导,明确硬性任务指标

属地任务标准:各苏木乡镇、大兴农场献血总人数不低于本地区常住人口15‰,按辖区常住人口基数测算年度献血总量底线;

机关企事业单位任务标准:旗直单位、人民团体、驻旗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年度献血人数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15%;

责任定位:无偿献血不再是单一卫健部门工作,而是各地区、各单位法定履职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公共卫生重点工作统筹推进,需同步落实组织协调、宣传发动、人员组织全链条工作。

(二)突出示范引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

文件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党员、团员率先参与献血,释放三层导向:

示范导向:公职人员、党员群体作为社会先锋,主动献血树立人道奉献标杆,消除群众“献血有害健康”认知误区;

动员导向:以党内动员带动单位职工、家属、辖区群众主动参与,降低组织动员阻力;

文明导向:将无偿献血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具象载体。

(三)拓宽宣传渠道,营造全民献血氛围

固定宣传节点:结合无偿献血宣传周、宣传月、世界献血日、国际红十字会日集中开展主题宣传;

宣传渠道:线上新媒体、线下宣传栏、广场活动、单位宣讲同步发力;

宣传核心内容:普及献血法律法规、科学健康知识、献血先进典型,传递“义务献血、无上光荣”理念,提升适龄人群主动献血意愿。

(四)献血实操全流程规范(献血工作安排)

牵头管理主体:旗卫健委为全旗无偿献血工作总牵头单位,统筹采血组织、日常调度、问题协调、考核通报。

联络对接人:旗卫健委应急办王刚,联系电话13113582344,各单位可随时咨询组织献血、政策疑问。

固定献血点位与开放时段

献血地点:旗紫城广场献血小屋;

服务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方便干部群众错峰前往。

献血人群健康准入标准

基础年龄:18—55周岁健康公民;

放宽条件:长期无不良反应、符合体检标准的固定多次献血者,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采血规范:单次献血300—400毫升;两次全血捐献间隔不少于6个月,严格遵守间隔要求保护献血者健康。

现场献血必备要求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登记建档;

献血前一周严禁饮酒,保持清淡饮食、充足睡眠,规避高脂、油腻食物,保障血液检测合格;

按本地区、本单位统一献血周期集中前往,便于各单位统一统计任务完成情况。

(五)考核约束机制,强化刚性落实

常态化调度自查:各单位定期开展无偿献血自查,旗政府建立工作调度、定期通报制度;

问责措施:未按期组织献血、未完成年度献血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地,确保全旗献血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四、各方主体责任划分

各苏木乡镇、大兴农场:落实属地管理,摸排辖区适龄人群,组织村社群众参与,完成15‰常住人口献血指标;

旗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旗单位、人民团体: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动员干部职工、党员团员带头献血,完成15%职工献血任务;

旗卫健委:统筹采血场地、人员、设备,规范采血流程,业务指导各单位,开展工作调度、考核汇总,提供政策咨询;

全社会群众:适龄健康公民自愿参与无偿献血,主动学习献血科普知识,积极配合各单位、乡镇组织的集中献血活动。

五、政策实施意义

守护群众生命安全:稳定充足的血液储备,保障手术、急救、产科、血液病患者用血需求,筑牢医疗救治安全底线;

落实法定履职要求:严格执行《献血法》法定工作任务,补齐公共卫生事业工作短板;

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弘扬无私奉献、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精神,营造互助友爱社会新风;

规范采血全流程管理:统一献血地点、时间、健康标准,从源头保障献血者健康与血液安全,降低用血安全风险。

六、群众常见疑问提示

献血是否损害身体健康?健康成年人总血量约占体重8%,单次300-400毫升献血仅占全身少量血液,人体造血系统可快速代偿恢复,规范间隔献血不会损伤健康;

献血后有哪些优待政策?依据自治区法规,无偿献血者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可享受用血费用减免,累计献血达标可享受区内献血者专属激励优待;

不符合临时献血条件怎么办?饮酒、熬夜、血压异常等临时不达标人员,调整作息、清淡饮食后可择期再次前往献血小屋体检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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