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翁牛特旗农村牧区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5-04-16 09:25 来源:​翁牛特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一、决策背景:锚定战略目标,破解实践难题

《方案》的制定并非孤立举措,而是立足翁牛特旗发展实际,紧扣上级战略部署的系统性决策,主要源于三方面核心需求:

(一)服务“五大任务”与“六个工程”的必然要求

自治区提出的“六个工程”中,“政策落地工程”明确要求将惠农政策精准送达基层,“科技‘突围’工程”“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等也需以清晰的产权界定为前提。《方案》通过规范宅基地产权登记,为牧区产业发展、项目落地提供明确产权支撑,例如在畜牧业提质、光伏项目配套等工作中,明晰的宅基地权属可降低合作纠纷风险,助力“增牛稳猪优羊、兴奶扩禽强草”等产业工程实施。同时,这也是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的关键一步,与“五大任务”中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核心导向高度契合。

(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现实需要

此前翁牛特旗虽通过2018年《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翁政办发〔2018〕143号)推进过相关工作,但随着城镇化推进、农牧民住房改善等变化,出现了权属变更不及时、超占面积审批流程模糊、新旧证件衔接不畅等问题。部分农牧民因产权证明缺失,在房屋交易、抵押贷款、拆迁补偿等场景中权益难以保障,亟需通过新方案优化流程、明确标准。

(三)优化政务服务的内在驱动

当前群众对“高效便民”政务服务的需求日益提升,原登记流程中存在的部门协同不足、申请材料复杂、领证环节繁琐等问题,成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阻碍。《方案》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重构工作流程,正是回应群众诉求、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的具体实践。

二、事实依据:政策衔接与实际调研双重支撑

《方案》的制定有着坚实的政策依据和实践基础,确保科学性与可行性:

(一)上级政策刚性指引

严格遵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中央政策,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强化农村产权保护”等工作要求,与2018年翁旗本地方案形成政策延续性,同时针对自治区“六个工程”中“政策落地工程”的实施细则,细化了部门协同、流程简化等操作规范。

(二)本地调研精准赋能

方案制定前,旗政府联合不动产登记中心、苏木乡镇等部门开展为期3个月的调研,覆盖全旗12个苏木乡镇、86个嘎查村。调研发现:83%的农牧民希望简化登记申请流程,76%的超占面积农户反映审批标准不明确,91%的群众期待“送证上门”服务。基于这些调研结果,方案针对性设计了“嘎查村前置审批超占”“乡镇一次性告知”“定期送证到户”等关键举措。

三、研判过程:多方协同,风险可控

方案历经“问题梳理—框架设计—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审议通过”五阶段研判,确保政策落地实效:

1.问题清单化梳理:汇总2018年方案实施以来的信访数据、业务台账,梳理出“权属争议”“流程冗余”“部门推诿”等6类19项具体问题;

2.框架协同化设计:成立由旗政府牵头,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苏木乡镇等10部门参与的工作组,明确“申请—调查—批准—受理—发证—领证”六环节责任主体,避免职能交叉;

3.意见广泛化征求:通过嘎查村公告、牧民座谈会、部门听证会等形式,收集农牧民代表、基层干部、法律专家等意见建议47条,其中“简化材料清单”“明确超占审批标准”等32条建议被采纳;

4.风险前置化评估:重点评估“超占面积审批”“权属争议调解”等风险点,制定《权属争议应急调处机制》,明确苏木乡镇司法助理牵头调解,确保矛盾不上交;

5.集体民主化审议:经旗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报赤峰市不动产登记局备案,确保政策合法合规。

四、核心内容解读:惠民导向与流程革新

(一)适用范围:精准覆盖核心权益

方案明确覆盖全旗各苏木乡镇“已建成的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永久存续、结构完整的建筑物”,包含首次、变更、转移三类登记。相较于2018年方案,新增“转移登记”覆盖,解决了农牧民因继承、交易等导致产权变更后的登记需求,进一步完善产权流转保障体系。

(二)惠民利民举措:聚焦“减环节、降成本、强保障”

结合“促进群众就业增收”“优化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等要求,方案推出多项惠民举措:

1.流程简化提效,践行“最多跑一次”:将原“村申请—乡审核—旗审批”三级流程优化为“乡申请—旗调查—分级批准”模式,嘎查村不再承担受理职能,转为专注“一户一宅”确认和超占审批,减少层级流转;同时实行“一次性告知”“材料预审”制度,旗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前核查信息,避免群众重复跑路,这与“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要求高度契合。

2.权属保障加码,赋能增收致富:明确“房地一体”登记后,不动产权证可作为抵押贷款、资产入股的合法凭证。例如,农牧民可凭证书向银行申请生产经营贷款,发展家庭牧场、奶食品加工等产业,直接助力“促进群众就业增收”;对于易地搬迁农户,证书可明晰安置房屋产权,保障其居住权益,推动“改善群众居住环境”落地。

3.服务下沉暖心,破解“最后一公里”:规定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同苏木乡镇“定期将不动产证核发到户”,针对老年、残疾等特殊群体,由乡镇安排专人协助申请,避免群众往返奔波;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流程,确保农牧民知晓权益,体现“优化基本公共服务”的温度。

4.规范超占管理,化解历史矛盾:明确嘎查村负责“允许超占审批”,苏木乡镇审批时核查“只有一处住宅其余办附属”要求,既坚守“一户一宅”底线,又通过民主程序解决历史超占问题,减少权属纠纷,为农村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三)新旧政策差异:从“确权”到“提质”的升级

与2018年《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相比,本次方案实现三大升级:
对比维度
2018年方案
本次方案
核心目标
全面完成确权登记,建立数据系统
优化服务流程,强化权益保障,赋能产业发展
流程设计
多级审核,流程相对繁琐,侧重“完成登记”
简化层级,部门联动,侧重“便民高效”
超占审批
仅明确登记注明超占面积,审批主体模糊
明确嘎查村为超占审批主体,流程规范透明
服务延伸
侧重发证,后续服务衔接不足
新增送证上门、抵押贷款指引等增值服务
部门协同
以国土部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
多部门分工明确,政务服务中心前置预审,联动更紧密

(四)职责任务:权责明晰保障落地

方案构建“苏木乡镇受理指导、嘎查村审核确认、政务中心预审服务、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心操作”的四方责任体系:

-苏木乡镇:作为“前端入口”,负责受理申请、指导填表、审批规划许可,同时承担宣传解读责任,确保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畅通;

-嘎查村委员会:立足“基层把关”,确认“一户一宅”情况,审批超占面积,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旗政务服务中心:当好“服务窗口”,负责咨询预审、信息核验,提前过滤错误材料,提升审批效率;

-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扛起“核心引擎”职责,统筹培训、地籍调查、审核发证、档案管理,确保登记质量。

(五)工作要求:筑牢规范与廉洁底线

方案从“责任、流程、宣传、纪律”四方面提出要求:明确“不得刁难推诿”“严禁吃拿卡要”,强化部门联动解决疑难问题,通过多渠道宣传提升知晓度,既保障政策高效推进,又坚守廉洁底线,优化政务服务环境,间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五、关键名词解释

1.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指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合并登记在同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上,实现“地权”与“房权”的统一确权,改变以往“地证”“房证”分离的状况,更全面保障农牧民产权。

2.苏木乡镇:内蒙古自治区特有的基层行政单位,相当于乡级行政区,承担辖区内政务服务、社会管理等职能。

3.嘎查村委员会:嘎查为蒙古族地区的行政村,嘎查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办理本村公共事务、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政府工作。

4.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核心原则,指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标准,本次方案中明确“只有一处住宅其余办附属”,即一户仅确认一处主房的完整产权,其余房屋按附属用房登记。

5.六个工程:自治区提出的重点工作部署,包括政策落地工程、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温暖工程、诚信建设工程、科技“突围”工程、自贸区创建工程,本次方案主要衔接“政策落地工程”“科技‘突围’工程”等相关要求。

六、政策落地预期成效

预计方案实施后,将实现三大成效:一是全旗农村牧区宅基地确权登记覆盖率提升至95%以上,历史权属纠纷化解率达80%;二是农牧民产权融资便利度显著提高,带动家庭牧场、特色养殖等产业发展,助力就业增收;三是政务服务流程平均办理时限缩短50%,群众满意度提升至90%以上,真正实现“产权明晰、服务高效、群众满意”的目标,为翁牛特旗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筑牢产权基础。


相关链接: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翁牛特旗农村牧区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