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1月13日,翁旗法院举行新一届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会,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敖敦其木格,旗法院党组书记王瑜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各领域、各行业的155名新任人民陪审员接受任命、宣誓任职。
宣誓仪式后,党组书记王瑜代表院党组对新任人民陪审员任职表示祝贺,围绕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以及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和强调,并就如何做好陪审员工作提出四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到人民陪审员肩负的使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陪审工作当中。
二要加强业务学习,依法规范履职
尽快进入角色,既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也要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熟悉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和诉讼程序,丰富知识储备,明晰权利、义务和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法律素养,为深度参审、实质参审打好基础,依法规范履行陪审职责。
三要站稳人民立场,坚守为民初心
深刻认识和把握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本着对法律、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守代表人民、促进公平的职责,充分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注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人民用好审判权,切实做法治精神的传播者、公正司法的捍卫者、人民利益的代言人。
四要增强纪律观念,做到清正廉洁
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法等规定履职尽责,认真遵守审判纪律,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自觉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觉约束自身言行和业外活动,恪守职业操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高自身的廉洁意识和公正意识,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真正做到客观公正、清廉正派,树立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翁旗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不断优化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案件审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后,翁旗法院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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