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旗委、旗政府的安排部署,以“1820”为总体思路,深入实施节水行动,即抓好8项重点工作,落实20项举措,实现1个目标,为全旗高质量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一、工作目标
全旗用水总量控制在3.0047亿立方米以内,年内实现节水约1725万立方米。
二、工作任务
1、强化水资源总量控制。对各地区、各行业取用水实行计量监控,对灌区地表水计量实现全覆盖,对井灌区“以电折水”计量;对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者超过用水总量管控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用水。
2、抓好农业节水。实施30万亩节水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农业节水900万立方米;巩固132.99万亩农业水价改革成果,年节水约500万立方米;改造设施农业节水工程0.4万亩,年节水约12万立方米;对大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年节水约50万立方米。
3、推进工业节水。关停整合园区自备水源井10眼,年节水20万立方米;开展取用水监督检查工作,对安琪酵母、中粮家佳康、牧原、恒都食品等8家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年节水约10万立方米;引导华澳广源、盛世莲花、诚鑫矿业等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废水循环利用,年节水5万立方米。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1.66%。
4、严控城区用水。关停绿化井9眼;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对洗浴、洗车等行业严格执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努力实现节水约220万立方米。
5、有序实施生态节水。严禁取用地下水用于城区水景观、城区绿化项目;发展节水林草植被,推进园林绿化优先使用再生水。
6、推广利用非常规水。争取资金实施乌丹城区水源置换工程,力争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以上;推进矿井水配置利用工程建设,力争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年可节水约3万立方米。
7、强化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开展违法机电井封闭工作,严厉打击违法取水行为;强化取用水审批管理,超管控单元区域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高耗水项目。
8、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开展节水主题宣传活动;实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维修改造工程6处,年节水约5万立方米。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协调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形成节水行动合力。
2、加强资金政策保障。争取上级各类资金,逐步完善水网规划,充分利用好地表水,管好地下水。
3、严格监督考核。建立节水行动考核机制,对节水行动跟踪监测定期评估,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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