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4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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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12号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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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2021年12月,自治区“十四五”水资源配置利用规划和“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均明确下达赤峰市2025年用水控制指标为不超过20.23亿立方米,2022年赤峰市印发实施的《赤峰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确定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时在不计入非常规水资源的情况下,擅自将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确定为21.13亿立方米,超出自治区下达的用水控制目标1.48亿立方米。2023年,全市用水总量达24.97亿立方米,超过自治区下达年度控制指标4.74亿立方米,超用水目标达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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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翁牛特旗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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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优先,2025年全旗用水总量控制在赤峰市要求的指标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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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持续推进《赤峰市全面建设高效节水农业实施方案》,推进农业工程节水、农艺节水、机制节水、结构节水,力争2025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50万亩。 (2)全力推进“节水行动”,严格落实《赤峰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赤峰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旗(县、区)一策”》,坚决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 (3)强化取用水审批管理,对超管控指标的管理单元区域实施取水许可限审限批,除城乡居民生活或者供热管网补水等特殊情形外,被限批区域暂停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 (4)开展不合规机电井封闭工作,2025年12月底前封井20眼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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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1)配合农牧局实施5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其中,新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和旱作34万亩、实施改造提升工程16万亩。已经全部完成招投标工作,项目已于2025年9月末经开工,预计2026年5月投入使用。 (2)制定了《翁牛特旗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了《翁牛特旗“四水四定”实施方案》、《翁牛特旗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方案》。 (3)整合园区自备水源井7眼,关停城区绿化井9眼。 (4)已经执行“除城乡居民生活或者供热管网补水等特殊情形外,被限批区域暂停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 (5)开展2025年度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工作。已完成取用水单位全年水量核定工作;取用水单位已全部开展监测计量设施校验工作;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税务、农牧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企业实地开展“取用节排”水检查工作。目前,对取用水企业开展自查17次。 (6)开展不合规机电井封闭工作,现已封闭28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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