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第5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9日。
联系电话:0476-8348988
联系地址:赤峰市人民政府党政综合楼A745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翁牛特旗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3日
附件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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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我区存在高耗能项目未通过节能审查即违规开工建设问题,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2022年12月底前完善节能审查手续,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停工停产,强化常态化节能执法监察,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督察发现,市发展改革等部门对用能单位节能验收及节能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未验先投问题。赤峰中唐特钢有限公司2x80兆瓦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工程(一期工程)项目等6个项目于2022年以来陆续投入生产,截至督察进驻仍未完成节能验收,涉及能耗42.8万吨标准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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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翁牛特旗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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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全面梳理涉改项目情况,分类推动整改;强化用能单位节能验收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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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对翁牛特旗2022年以来陆续投入生产但未完成节能验收的2个项目,按照权限完成节能验收。 (2)加强用能单位节能验收管理,定期调度自治区、市级节能审查项目建设及验收情况,及时将赤峰市、自治区两级节能审查项目节能验收报告报送赤峰市发改委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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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1)中粮家佳康(赤峰)有限公司22万吨饲料厂新增10万吨生产线项目已于2024年11月完成节能验收工作。内蒙古弘和膨润土加工有限公司年扩建50000t食品级活性白土和新建500000t超纯石英材料项目已停产,将持续对该企业开展动态监控,确保企业复工生产前完成节能验收。 (2)加强用能单位节能验收管理,全面排查旗内项目节能审查及验收情况,截至目前赤峰市、自治区两级节能审查项目节能验收报告全部报送赤峰市发改委备案。全旗投产项目均不存在未验先投问题。后续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内发改环资字〔2023〕877号)文件要求,将节能验收作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有关要求,加强节能审批项目日常调度,确保节能验收工作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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