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16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30日。
联系电话:0476-5891260
联系地址: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翁牛特旗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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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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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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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整改任务:矿山修复治理不到位。翁牛特旗政府于2020年10月将老府村徐志贵玄武岩矿等3家矿山纳入无责任主体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范围,治理企业未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规范、有序开展治理工作,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监督指导不到位,未按照“必要合理”“影响最小化”的要求,治理过程中对地形地貌和植被造成新的破坏,新的生态受损面积超过最初治理范围接近1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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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责任单位:翁牛特旗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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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规范、有序开展生态破坏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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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针对生态破坏现状,按照“消除地灾隐患和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和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治理思路,2025年1月底前,3家矿山治理企业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2025年9月前完成治理,并验收。 (2)翁牛特旗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治理工程全过程监管,确保治理过程有序开展,坚决杜绝再次造成新的破坏。 (3)市自然资源局在全市范围内对无责任主体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严格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边界,对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加强业务监管与督察执法协同配合,建立完善矿山生态修复监督检查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诚信档案和信用评价制度;进一步畅通公众监督和举报渠道,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矿山生态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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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三家矿山已按照翁牛特旗政府批复的综合治理方案完成了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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