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20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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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12号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2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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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2022年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指标为13.68亿立方米,实际取水量16.36亿立方米,52个地下水管理单元中有24个超管控指标,22个超水量管控指标的单元共超管控目标取水4.39亿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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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翁牛特旗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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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优先,2024年—2025年全旗超水量管控指标的单元数量较2022年有所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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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从农业工程节水、农艺节水、机制节水、结构节水等方面持续推进农业高效节水,力争2025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50万亩、推广抗旱品种50万亩、改造提升设施农业10万亩、减压高耗水作物5万亩。 (2)全力推进“节水行动”,严格落实《赤峰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赤峰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旗(县、区)一策”》,坚决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 (3)强化取用水审批管理,对超管控指标的管理单元区域实施取水许可限审限批,除城乡居民生活或者供热管网补水等特殊情形外,被限批区域暂停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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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1)配合农牧局实施5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其中,新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和旱作34万亩、实施改造提升工程16万亩。已经全部完成招投标工作,项目已经开工。 (2)制定了《翁牛特旗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了《翁牛特旗“四水四定”实施方案》《翁牛特旗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方案》。 (3)整合园区自备水源井7眼,关停城区绿化井9眼。 (4)已经执行“除城乡居民生活或者供热管网补水等特殊情形外,被限批区域暂停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政策。 (5)开展2025年度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工作。已完成取用水单位一至三季度水量核定工作;取用水单位已全部开展监测计量设施校验工作;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税务、农牧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企业实地开展“取用节排”水检查工作。目前,对取用水企业开展自查17次。联合赤峰市水利局、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开展取用水检查5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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