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苏莫苏木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四办清单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权力类型 | 设定依据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办结时限 | “四办”清单类别 | 责任主体 | |||
| 马上办 | 网上办 | 就近办 | 一次办 | ||||||||
| 1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文件及初审意见;2.拟建项目用地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农用地转用批复文件。3.房屋用地设置图及房屋设计方案或简要设计说明(村民住宅建设)/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地形图(1:500或1:1000),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4.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村委会签署的意见。 | 受理-审查-办结 | 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2 | 农村居民宅基地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 | 1、农村居民宅基地申请表;2、农村村民户口簿、家庭成年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人身份证明;3、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及公示证明材料;4、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其它材料。 | 受理-审查-现场勘查-办结 | 20个工作日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3 |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1.行政许可申请书2.申请人证件(公司营业执照、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等)3.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载体使用权材料和设置载体使用协议书(包括只许一家设置材料)4.蒙汉文翻译证明(民委)5.户外广告位和电子显示屏需提供总平图;独立式户外广告设施需提供建筑设计施工图纸。 | 5个工作日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4 | 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的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五十二条 | 1.草原征占用申请表原件2份;2.拟使用草原的权属证书及相关材料证明复印件2份;3.相关补偿协议复印件2份;4.拟占用草原的区域坐标图复印件2份。 | 20个工作日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5 | 在草原上修建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一条《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1.草原征占用申请表原件3份;2.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3.批准文件复印件3份;4.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3份;5.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批复复印件3份;6.拟使用草原的权属证书及相关材料证明复印件3份;7.使用草原用地协议复印件3份;8.拟使用草原的区域坐标图复印件3份。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6 |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1.行政许可申请书;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明(住建);3.申请人证件(公司营业执照、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等);4.期满自行拆除保证书。 | 5个工作日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7 |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1.行政许可申请书;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明(住建);3.申请人证件(公司营业执照、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等)。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8 | 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1.行政许可申请书;2.申请人证件(公司营业执照、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等);3.拆迁原因证明材料;4.补建承诺书。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9 |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 | 1.申请人书面申请;2.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3.临时用地证明。 | 初审-现场勘查-办结 | 10个工作日 | √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10 | 砍伐城市树木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 1、砍伐城市树木申请表;2、规划批准文件或其他批准文件。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11 | 木材运输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 | 1.《林木采伐许可证》或其他合法的木材来源证明;2.木材检疫合格证。 | 受理-审核-办结 | 5个工作日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12 |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许可 | 行政许可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 | 1.行政许可申请书;2.申请人证件(公司营业执照、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等);3.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合同;4.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人员及作业机具情况。 | 受理-审查-现场勘查-办结 | 20个工作日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13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行政许可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 | 1、行政许可申请书2、运输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4、所属车辆清单及证件复印件、照片(车辆应符合密闭要求,并按要求加装相应的监管设备) | 7个工作日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14 | 婚姻登记 | 行政确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第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九条、第十七条 | 1.男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2.男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户主与本人所在页面各一份;3.红底结婚2寸照片三张;4.初婚需要到妇幼保健所免费体检,男女红底一寸照片各三张。 | 受理—办结 | 当天 办结 | √ | √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15 | 城乡低保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1.身份证;2.申请。 | 受理-审查-决定 |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 √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16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行政给付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 1.特困供养申请书;2.特困供养审批表;3.村委会证明;4.户口簿 身份证;5.残疾证;6.家庭情况及收入证明调查表。 | 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5个工作日 | √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17 | 城乡临时救助 | 行政给付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 1.身份证;2.城乡临时救助申请表。 | 法定时限:2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 √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18 | 高龄津贴资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 | 1.身份证;2.户口簿;3.内蒙古自治区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表 |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 苏木人民政府 | |||||
| 19 | 查询由一卡通下发的各类补贴,打印各年次各类补贴清单 | 公共服务 | 《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 第三章 | 身份证原件 | 受理 | 及时办理 | √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20 | 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 | 公共服务 |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三条 | 申请对象本人出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等有效证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 30个工作日 | √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21 | 医疗保险缴费办理 | 公共服务 | 《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第七条 | 身份证复印件 | 及时办理 | √ | √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22 | 养老保险申请与缴费 | 公共服务 | 《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 第二条 | 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 √ | √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23 | 各类优抚定补人员补助的发放 | 公共服务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 申请人户籍在乡镇范围内,且为60周岁以上退役军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役军人证、申请表等有效证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 30个工作日 | √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24 | 抚恤优待军人初审转报 | 公共服务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填写申请表 | 及时办理 | √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25 | 一卡通代办 | 公共服务 | 《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第三章 | 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 10个工作日 | √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26 | 五保办理 | 公共服务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 | 申请人本人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学生在校证明、子女工资证明、一卡通流水明细账、60岁以上领社保的核查养老保险等资料 | 30个工作日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27 | 高龄补贴办理 | 公共服务 |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三条 | 申请人或委托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申请表、委托的提供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 √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 28 | 城镇“三无”人员信息核实 | 公共服务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内政发〔2015〕47号 | 相关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无”申请表、申请书 | 5个工作日 | √ | 苏木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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