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赤峰市和翁牛特旗关于加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检查计划。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检查方式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依托“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专项执法检查。包括“绿剑护粮安”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私屠滥宰专项整治活动、渔业执法监管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检查中依法进入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重点检查内容
开展“绿剑护粮安”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筑牢生产源头安全防线。以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为契机,采取“线上排查+线下巡查”相结合,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点品种,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假劣农资、套牌侵权、虚假宣传、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
开展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聚焦养殖屠宰检疫核心环节,做好源头监管,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定点屠宰和检疫检验执法,严厉打击屠宰、经营、运输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和未经检疫检验肉类的行为,严厉打击经营假劣肉制品的违法行为,同时联合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形成闭环治理,涉嫌犯罪的严格按要求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开展渔业执法监管,守护水域生态环境。开展“护渔”专项行动,加强对我旗重点水域的执法巡查,严厉打击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捕捞、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捕捞、制造销售禁用渔具、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坚决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意见》、《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推进精准检查,把执法检查、规范经营、查处问题三项任务统筹推进,避免出现重复检查、过度检查等干扰企业和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落实便民服务。在执法检查中,注重服务农牧民群众。对农牧民反映的农资质量问题及时受理、快速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于确有质量问题的农资产品,积极帮助农牧民维权,挽回经济损失。
(三)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四)做好普法宣传。要结合村镇集会、“3·15”、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宣传涉农涉牧领域法律法规。引导农资经营企业守法规范经营、农牧民科学选购农资产品,切实增强经营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和农牧民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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