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赤峰市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赤峰市翁牛特旗公安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自然资源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交通运输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农牧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应急管理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审计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赤峰市翁牛特旗知识产权局)
翁牛特旗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翁牛特旗税务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桥头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广德公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五分地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乌敦套海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亿合公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解放营子乡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毛山东乡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新苏莫苏木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白音套海苏木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阿什罕苏木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紫城街道管理办公室
赤峰市翁牛特旗气象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赤峰市翁牛特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梧桐花镇人民政府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李建军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自然人 |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 | |
| 执法主体名称 | 翁牛特旗交通运输局 | ||
| 案件名称 | 李建军涉嫌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或者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案 | ||
| 决定书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 决定书文号 | 赤翁交罚案(2025)第001093号 | ||
| 罚款金额 | 4000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2-17 00:00:00 |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 处罚内容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自道路运输车辆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频次进行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二)其他道路运输车辆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登记主管部门注册登记不满12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超过12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规定 | ||
| 违反的法律法规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 ||
| 违法事实 | 2025年12月9日,赵海兵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道路运输证技术等级评定业务,工作人员发现蒙DE183Y号车的道路运输证技术等级评定有效截止日期是2025年6月8日,询问当事人是否按规定进行车辆检验检测,当事人称没有进行车辆检验检测。 | ||
| 处罚依据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自道路运输车辆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频次进行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二)其他道路运输车辆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登记主管部门注册登记不满12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超过12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规定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李建军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自然人 |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 | 150426********1574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李建军 | ||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自然人 | ||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 证件号 | 150426********1574 | ||
| 执法主体名称 | 翁牛特旗交通运输局 | ||
| 案件名称 | 李建军涉嫌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或者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案 | ||
| 决定书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 决定书文号 | 赤翁交罚案(2025)第001093号 | ||
| 罚款金额 | 4000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2-17 00:00:00 |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 处罚内容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自道路运输车辆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频次进行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二)其他道路运输车辆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登记主管部门注册登记不满12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超过12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规定 | ||
| 违反的法律法规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 ||
| 违法事实 | 2025年12月9日,赵海兵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道路运输证技术等级评定业务,工作人员发现蒙DE183Y号车的道路运输证技术等级评定有效截止日期是2025年6月8日,询问当事人是否按规定进行车辆检验检测,当事人称没有进行车辆检验检测。 | ||
| 处罚依据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自道路运输车辆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频次进行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二)其他道路运输车辆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登记主管部门注册登记不满12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超过12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规定 | ||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150426020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