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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翁牛特
公布翁牛特旗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赤峰市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赤峰翁牛特旗司法局
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
执法人员
执法案件公示
行政执法责任制清单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赤峰市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翁牛特旗乌丹镇海德商务宾馆 行政相对人类型
证件类型 证件号
执法主体名称 翁牛特旗人社局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案件名称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
决定书名称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翁人社监罚字[2022]第1号
罚款金额 25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28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非法招用陈颉、魏士博两名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处罚款贰万伍仟元整。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
违法事实 翁牛特旗乌丹镇海德商务宾馆非法招用陈颉、魏士博2名童工,工作时间:陈颉2022年2月20日至2022年4月21日,魏士博2022年3月19日至2022年4月21日,以上事实有调查新闻笔录、身份证复印件、入职登记表、考勤记录、现场检查视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翁人社监令字[2022]第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翁人社听告字[2022]1号)、送达回执等为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 5000罚款 标准给予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翁牛特旗乌丹镇海德商务宾馆 行政相对人类型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翁牛特旗乌丹镇海德商务宾馆
行政相对人类型
证件类型
证件号
执法主体名称 翁牛特旗人社局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案件名称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
决定书名称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翁人社监罚字[2022]第1号
罚款金额 25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28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非法招用陈颉、魏士博两名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处罚款贰万伍仟元整。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
违法事实 翁牛特旗乌丹镇海德商务宾馆非法招用陈颉、魏士博2名童工,工作时间:陈颉2022年2月20日至2022年4月21日,魏士博2022年3月19日至2022年4月21日,以上事实有调查新闻笔录、身份证复印件、入职登记表、考勤记录、现场检查视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翁人社监令字[2022]第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翁人社听告字[2022]1号)、送达回执等为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 5000罚款 标准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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