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赤峰市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赤峰市翁牛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教育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工信和科技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民族事务委员会(赤峰市翁牛特旗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
赤峰市翁牛特旗公安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民政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司法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财政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自然资源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赤峰市翁牛特旗交通运输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水利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农牧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赤峰市翁牛特旗中蒙医药管理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应急管理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审计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赤峰市翁牛特旗知识产权局)
翁牛特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统计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翁牛特旗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翁牛特旗税务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桥头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梧桐花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广德公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五分地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乌敦套海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海拉苏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亿合公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解放营子乡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毛山东乡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新苏莫苏木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白音套海苏木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阿什罕苏木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格日僧苏木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全宁街道管理办公室
赤峰市翁牛特旗紫城街道管理办公室
赤峰市翁牛特旗国家保密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新闻出版广电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宗教事务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赤峰市翁牛特旗气象局
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烟草专卖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赤峰市翁牛特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贯彻落实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旗公路水路相关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落实,指导并监督实施相关行业标准。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二)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以及其他涉及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建议,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 (三)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管理维护工作。管理涉路工程相关事项,指导公路养护、路政、运营服务等工作。监管公路统筹调度、路网监测工作。承办农村公路、国防公路相关工作。 (四)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招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 (五)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依权限负责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监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包含网约车)、汽车租赁等城乡客运管理。整合强化全旗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船舶检验和船员管理,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六)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建设工程和设施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测分析相关路网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息。负责调控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 (七)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重大案件调查和跨行政区域执法,承办指定管辖案件。 (八)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九)推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信息化和标准化工作。 (十)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翁牛特旗乌丹镇清泉路南段路西行政办公区2号楼7楼
0476-6323121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150426020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