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赤峰市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赤峰市翁牛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教育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工信和科技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民族事务委员会(赤峰市翁牛特旗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
赤峰市翁牛特旗公安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民政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司法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财政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自然资源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赤峰市翁牛特旗交通运输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水利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农牧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赤峰市翁牛特旗中蒙医药管理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应急管理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审计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赤峰市翁牛特旗知识产权局)
翁牛特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统计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翁牛特旗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翁牛特旗税务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桥头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梧桐花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广德公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五分地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乌敦套海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海拉苏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亿合公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解放营子乡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毛山东乡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新苏莫苏木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白音套海苏木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阿什罕苏木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格日僧苏木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全宁街道管理办公室
赤峰市翁牛特旗紫城街道管理办公室
赤峰市翁牛特旗国家保密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新闻出版广电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宗教事务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赤峰市翁牛特旗气象局
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烟草专卖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赤峰市翁牛特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翁牛特旗民族事务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工作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翁牛特旗民族事务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政务公开、干部人事、财务管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办民族成份管理相关工作。 (二)蒙古语文办公室。负责少数民族古籍的抢救、搜集、挖掘、整理、出版工作。负责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指导推进全旗蒙古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蒙汉两种语言文字翻译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综合股。研究提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工作。参与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定期举办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民族之间的文化艺术合作与交流。承担组织、协调清真食品的管理工作。组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研究民族关系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问题, 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意见,协调指导全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承办旗级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翁牛特旗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主要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旗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及宣传推广等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全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二)负责全旗少数民族古籍和《格斯尔》抢救、搜集、整理、编辑、翻译、出版和其电子信息化工作。承担全旗《格斯尔》重点项目及重大课题的实施与研究工作。 (三)承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的互译以及编辑,承担文件、证件翻译平台的电子信息化的实施与研究工作。 (四)开展新词术语规范化标准化的推广工作。参与全旗政策法规类蒙古文出版物的审核工作。 (五)完成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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