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赤峰市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赤峰市翁牛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教育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工信和科技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民族事务委员会(赤峰市翁牛特旗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
赤峰市翁牛特旗公安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民政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司法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财政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自然资源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赤峰市翁牛特旗交通运输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水利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农牧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赤峰市翁牛特旗中蒙医药管理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应急管理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审计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赤峰市翁牛特旗知识产权局)
翁牛特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统计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翁牛特旗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翁牛特旗税务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桥头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梧桐花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广德公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五分地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乌敦套海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海拉苏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亿合公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解放营子乡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毛山东乡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新苏莫苏木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白音套海苏木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阿什罕苏木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格日僧苏木人民政府
赤峰市翁牛特旗全宁街道管理办公室
赤峰市翁牛特旗紫城街道管理办公室
赤峰市翁牛特旗国家保密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新闻出版广电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宗教事务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赤峰市翁牛特旗气象局
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烟草专卖局
赤峰市翁牛特旗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赤峰市翁牛特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翁牛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规划; (2)协调推进深化全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旗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制定全旗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兖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旗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10)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有关工作; (11)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责任,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12)指导全旗医疗机构加强党建工作; (13)指导全旗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负责旗委、旗政府和旗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15)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乌丹镇行政办公区
0476-6360402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150426020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