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赤峰市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为,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依法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为。
(二)全面清理整治临时占用及矿山企业非占问题。
(三)全面回收林草资源。
(四)清理纠正违法违规政策文件。
(五)彻底清查巡察、巡视、督察、审计等反馈问题。
(六)评估专项行动成效。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清查,不留死角
1.对2018年以来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草地到期是否归还、恢复林草生产条件和林草植被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2021年以来各类矿山企业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草地是否恢复治理到位进行全面清查。
2.对2022年以来发生的未批先占、超范围占用、异地占用并毁坏林地草地、非法开垦林地草地、盗采砂石、滥砍盗伐林木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清查。
3.对国家旗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2018年以来推送的疑似图斑,经自查确认属于违法图斑进行全面检查。
4.对历次旗级以上巡察、巡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审计反馈涉林草问题,以及2022年以前自查核实问题图斑、自治区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未完成的问题案件、图斑进行全面检查。
(二)依法依规,严肃整改
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依规依法查处整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全面排查,清理纠正政策
就旗政府及各苏木乡镇街道场有关部门出台的涉林草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现行政策、文件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要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内容,该废止的要立即废止,同时建立清理纠正违法违规政策文件台账。
(四)健全档案,规范管理
各苏木乡镇街道场要按照“一事一案一档”建立核实问题清单和图斑核实数据库,建立健全台账和档案。档案应包括违规违法问题查处、恢复植被、补办林地草地手续等相关资料以及台账、数据库等。
三、工作步骤和阶段任务
(一)准备部署阶段(5月)
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赤峰市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启动全旗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制定印发《翁牛特旗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向社会公布破坏草原林地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信访举报电话:0471—3380433/3380338;赤峰市信访举报电话:0476—8827533;翁牛特旗信访举报电话:0476-6339735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9月底前)
1.各苏木乡镇街道场根据本地日常巡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线索,结合国家旗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以来推送的疑似图斑的现地自查和整改工作,并形成自查成果矢量化数据,对确认为违法问题的,依法严肃查处,立行立改,对涉案林地草地应收尽收,及时恢复植被,确需使用林地草地的,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后补办相关手续。
2.各苏木乡镇街道场将自查发现问题的基本情况、查处整改等各项信息,全面准确录入“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和“草原资源监管平台”。市林业和草原局全面抽查复核,开展现地督导验证,确保自查自纠成果质量。
3.案件核查工作专班,结合森林督查、草原变化图斑自查和处置等工作,进行抽查和实地验证,抽查核实数量不少于问题数量的10%,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集中整治阶段(8—10月)
集中整治和自查自纠压茬推进,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整治。
(四)总结评估阶段(11月)
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针对未批先占、超范围占用、异地占用并毁坏林地草地、非法开垦林草地、滥砍盗伐林木等问题,健全完善林地草地保护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林地草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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