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筑牢水安全屏障,护航高质量发展
翁牛特旗地处内蒙古东部,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河流、水库等水利工程密布,同时受季风影响,洪涝、干旱、山洪等灾害频发,对“五大任务”落实、“六个工程”推进及群众生产生活构成直接威胁。
当前,全旗正聚焦高质量发展,推进产业升级、乡村振兴等“六个工程”,而水旱灾害易导致农田损毁、基础设施中断、群众失业致贫,直接影响群众就业增收、居住环境改善等民生目标。为破解“灾害制约发展”瓶颈,筑牢水安全防线,保障“五大任务”等核心工作稳步推进,修订完善本预案成为迫切需求。
二、事实依据:立足旗情实际,锚定风险短板
灾害规律依据:历史数据显示,全旗年均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西拉沐沦河、老哈河等干流曾发生流域性洪水,局部地区山洪、渍涝灾害年均造成千万元级损失;同时十年九旱,特大干旱年份农作物受旱面积超80%,农村牧区饮水困难人口占比曾达30%以上。
工程现状依据:全旗有9座水库、7处堤防等22处旗级重点防护目标,部分小型水库、老旧堤防存在病险隐患;乌丹城区及东部片区防洪排涝设施需与城镇发展同步升级,与“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等民生要求紧密相关。
发展需求依据:随着“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等工作推进,工业园区、农牧业基地、乡村旅游区等重点区域对水安全保障提出更高要求,原预案已无法适配新形势下的灾害防控需求。
三、研判过程:科学论证,凝聚多方共识
风险研判:旗防指联合应急、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梳理近10年灾害数据,构建“雨情-水情-灾情”关联模型,精准划定洪水、干旱等灾害风险等级及影响范围,明确重点防护区域与民生薄弱点。
多方会商:先后组织3轮专题会商,邀请市防汛专家、苏木乡镇负责人、企业代表及群众代表参与,重点研判“灾害对就业增收的影响”“基础设施抢险与营商环境保障衔接”等问题,形成23条修改建议并全部采纳。
合规衔接: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衔接《赤峰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确保预案与“加强社会保障”“优化基本公共服务”等民生政策无缝对接。
四、惠民利民核心举措:精准防控,保障民生底线
(一)锚定“五大任务”,夯实发展根基
保障粮食安全:针对干旱灾害,分“特大-严重-中度-轻度”四级制定抗旱措施,特大干旱时优先保障灌溉用水,组织抗旱服务队开展流动灌溉,减少农田减产损失,稳定农牧业就业岗位。
守护生态安全:山洪灾害处置中,同步部署自然资源、林草部门开展生态修复,避免泥石流、滑坡破坏草原、林地;干旱时统筹生态用水与生产用水,保障生态脆弱区供水。
(二)衔接“六个工程”,强化支撑保障
基础设施工程:明确水毁工程修复责任,要求交通、水利等部门在汛后优先修复损毁公路、堤防,保障产业园区、乡村振兴示范村等重点工程的交通与供水畅通,助力“产业升级工程”“乡村建设工程”。
民生保障工程:乌丹城区防汛指挥部专项负责市政防洪排涝设施抢险,暴雨时及时疏通管网、启用泵站,避免内涝影响居民生活与商铺经营,契合“改善群众居住环境”要求。
(三)聚焦民生重点,筑牢保障防线
促进就业增收:灾害发生后,优先组织受灾群众参与抢险救灾、水毁工程修复等工作,发放劳务报酬;灾后农牧部门牵头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帮助恢复种植养殖,减少失业风险。
加强社会保障:紧急转移时优先安置老幼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临时避难场所及粮、衣、住等基本保障;卫生部门开展灾区防疫,避免疫病影响群众健康,降低医疗支出负担。
优化基本公共服务: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防汛安全,暴雨时及时停课转移师生;文旅部门协调景区疏散游客,保障公共服务场所安全;灾后加快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修复,恢复正常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灾害期间,电力、通信部门优先保障企业供电通信;交通运输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保障物资运输;灾后加快工业园区、商圈等区域水毁设施修复,减少企业停产损失。
(四)新旧政策差异:升级防控效能,强化民生导向
响应更精准:新增“供水危机”专项处置措施,针对企业、居民供水短缺制定应急调水、限水方案,避免因缺水影响生产生活;细化台风暴雨、山洪等灾害的人员转移流程,明确“3声警报”转移信号,提升群众知晓度。
保障更全面:强化“社会力量动员”,鼓励企业、志愿者参与抢险,灾后对参与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新增“旱情监测宏观分析系统”,提前预判干旱风险,为农牧业生产调整提供依据。
责任更清晰:明确旗防指17个成员单位的民生保障职责,如民政部门负责灾后救助、住建部门负责危房修复,形成“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民生保障格局。
五、名词解释
五大任务:指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美丽内蒙古等自治区核心发展任务。
六个工程:翁牛特旗推进的产业升级、乡村建设、生态保护、基础设施、民生保障、营商环境优化等重点工程。
紧急防汛(抗旱)期:指当发生特大洪水或特大干旱时,旗政府依法宣布的特殊时期,期间可采取征用物资、限制用水等应急措施。
水毁工程:指因洪水、暴雨、干旱等灾害造成损毁的堤防、水库、公路、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
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主要影响山区及河谷地带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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