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7日,翁牛特旗霖阳快餐店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爆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70430.00元。事故发生后,经旗人民政府批准,于2023年4月27日成立翁牛特旗霖阳快餐店“4.27”液化石油气爆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根据事故性质及责任分析,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了事故调查,并分别落实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2024年10月9日,旗人民政府组织原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有关人员及专家组成事故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评估组依据翁牛特旗人民政府批复的《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关于<翁牛特旗霖阳快餐店“4·27”液化石油气爆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通过深入事故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行政处罚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核查。从检查情况来看,涉事快餐店已经拆除,不再具备经营条件,该快餐店实际处于撤销状态。旗住建局、商投局、市场监管局、紫城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深入查找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采取了有效、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改,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措施建议,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落实整改,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
二、责任追究落实及相关人员处理情况
(一)此次事故不构成刑事责任追究。
(二)翁牛特旗纪委监委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3名人员建议由有关单位内部处理。
(三)对事故发生单位翁牛特旗霖阳快餐店主要负责人王某某给予上一年度收入30%的罚款,计人民币31043.72元。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
(一)翁牛特旗霖阳快餐店经营设备已经全部运走,饭店已关闭。
(二)事故发生后,翁牛特旗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旗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全旗安全生产工作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研究制定了《全旗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细化了具体工作举措,压实了党委、政府、部门、属地、企业各方责任。二是研究制定了《关于成立全旗城镇燃气及醇基燃料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组的通知》。进一步厘清了行业监管职责,推动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物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三是研究制定了《翁牛特旗城镇燃气及醇基燃料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针对城镇燃气、醇基燃料的使用范围、使用安全等情况建立了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协调配合的“地行联动”机制。通过定期属地、行业和属地、行业联合检查,精准掌握市场主体用气、醇基燃料的安全生产经营状况。四是加大资金人员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旗本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各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设备购置、专家聘请、教育培训、执法检查、宣传活动及举报奖励等。通过增加编制、人才引进等方式充实行业部门专业监管力量。五是印发了《翁牛特旗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旗范围内积极开展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公开惩戒,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人的嚣张气焰。
(三)事故发生后,旗住建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商投局、紫城街道管理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整改工作,接续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对生产经营单位底数进行了全面摸排,建立了名录库;对燃气的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有效防范了同类生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四、评估结论
事故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认为,旗住建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商投局、紫城街道管理办能够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从严从实落实了《翁牛特旗霖阳快餐店“4.27”液化石油气爆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责任追究以及整改措施建议的各项要求。
五、意见和建议
旗住建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商投局、紫城街道管理办要在职责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举措,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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