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大幅提高全旗养殖主体饲养基础母牛积极性,推动实现基础母牛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母犊牛年增长率达到40%以上(含40%),育肥架子牛供给不足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和责任分工。项目覆盖全旗所有地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苏木乡镇街道场负责辖区内项目实施,旗农牧局负责项目监督和调度,旗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
(二)补助对象和实施内容。对饲养基础母牛并使用良种冻精冷配扩大能繁母牛存栏的适度规模养殖场(户)给予补助。
(三)补助方式和标准。采取“先增后补、见犊补母”的方式,实行基础母牛存栏定补助主体,新增犊牛数量定补助资金。补助资金规模为2451万元,每头补助200-300元左右。具体补助标准由旗农牧局和财政局根据全旗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数量确定。
(四)实施程序
1.确定补助对象。各苏木乡镇街道场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申报补助,核实补助基础母牛数量,确保应补尽补。
2.基础母牛登记备案。各苏木乡镇街道场对辖区内基础母牛进行详细统计,对存栏基础母牛统一编号、登记造册、建档立卡。
3.核查基础母牛和新生犊牛。各苏木乡镇街道场负责核查登记在册的基础母牛和新生犊牛,需“见能繁母牛、见新增犊牛、见养殖档案、见养殖场户”,并及时记录建档立卡基础母牛配种、怀孕、产犊、淘汰等相关信息。
4.拨付补助资金。各地区核定补助基础母牛数量,以苏木乡镇为单位向社会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旗农牧局汇总,经旗财政局审核后及时拨付资金。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项目管理,成立翁牛特旗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领导小组。
(二)强化指导服务,各苏木乡镇街道场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详细了解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政策,旗农牧局要组织专家组跟踪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三)强化资金监管,旗农牧局、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四)强化绩效考评,旗农牧局和财政局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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