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切实提高信息报 送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性,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高效、优质的信息服务。现制定本办法。
二、政务信息报送任务及评分标准
根据各单位工作性质和信息量,政务信息工作分为 I、Ⅱ、Ⅲ 共三类单位。
I、各苏木乡镇街道每周至少上报4条信息。
Ⅱ 、旗发改委、旗工科局、旗财政局、旗公安局、旗交通运 输局、旗住建局、旗应急管理局、旗自然资源局、旗生态环境局、 旗卫健委、旗市场监管局、旗教育局、旗人社局、旗农牧局、旗 民政局、旗扶贫办、旗商务局、玉龙工业园区管委会、乌丹商贸物流园区办、旗文体局等单位每周至少上报3条信息。
Ⅲ、其他单位每周至少上报1条信息。
第五条政务信息评分标准分为有效信息和无效信息两部分。
( 一)有效信息:每报送1 条得1分。被《翁旗政务信息》 每采用1条得5分,被《翁旗政务信息(专刊)》每采用1篇得 15分,作为重点信息向《赤峰市信息动态》报送1条得5分,被 《赤峰市信息动态》每采用1条得10分;约稿信息,按时并高质量报送1篇得10分,被《翁旗政务信息》、《赤峰市信息动态》每采用1篇得15分,未按要求时限完成的每篇扣15分,并在季度通报中点名批评。
(二)无效信息不得分,包括:
1、重复上报或其他单位已上报的信息等;
2、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或数据错误的信息;
3、与政府工作无关的信息。
三、政务信息报送方式
政 务 信 息 报 送 方 式 为 政 务 信 息 专 用 邮 箱 (wqzwxx@163.com) 和政务信息工作微信群同步报送。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政务信息必须经过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报送时注明报送单位、报送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旗政府办公室严格执 行信息通报制度,对各地区、各部门信息报送情况实行每季度一通报,并将最终排名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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