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牛特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切实提高信息报 送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性,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高效、优质的信息服务。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务信息报送原则
(一)客观准确,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各位信息工作人员要 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加强对报送信息的 分析核实,内容要真实可靠,数据要准确无误,文字要简洁精炼, 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的信息要恰如其分,反映存在困难和问题的信息要实在准确。
(二)及时高效,保证信息的时效性。领导重要活动等时效 性较强的信息必须1天内报送;领导批示落实情况以及重大决策 部署贯彻情况等动态信息不得超过3天;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经 济社会运行工作等一般性政务信息要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跟踪报送,尽可能缩短报送时间。
(三)务求全面,保证信息的完整性。要坚持全方位、多领 域、多角度地挖掘信息,努力做到有分析、有深度、有预测、有建议,为领导统揽全局、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第三条全旗政府系统所属各单位的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按 照本办法进行;中区市直驻翁单位,按照本办法管理政务信息工 作;向旗政府报送信息的其他单位,参照本办法考核政务信息工作。
第二章政务信息报送任务及评分标准
第四条政务信息报送任务。根据各单位工作性质和信息量,政务信息工作分为 I、Ⅱ、Ⅲ 共三类单位。
I、各苏木乡镇街道每周至少上报4条信息。
Ⅱ 、旗发改委、旗工科局、旗财政局、旗公安局、旗交通运 输局、旗住建局、旗应急管理局、旗自然资源局、旗生态环境局、 旗卫健委、旗市场监管局、旗教育局、旗人社局、旗农牧局、旗 民政局、旗扶贫办、旗商务局、玉龙工业园区管委会、乌丹商贸物流园区办、旗文体局等单位每周至少上报3条信息。
Ⅲ、其他单位每周至少上报1条信息。
第五条政务信息评分标准分为有效信息和无效信息两部分。
( 一)有效信息:每报送1 条得1分。被《翁旗政务信息》 每采用1条得5分,被《翁旗政务信息(专刊)》每采用1篇得 15分,作为重点信息向《赤峰市信息动态》报送1条得5分,被 《赤峰市信息动态》每采用1条得10分;约稿信息,按时并高质量报送1篇得10分,被《翁旗政务信息》、《赤峰市信息动态》每采用1篇得15分,未按要求时限完成的每篇扣15分,并在季度通报中点名批评。
(二)无效信息不得分,包括:
1、重复上报或其他单位已上报的信息等;
2、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或数据错误的信息;
3、与政府工作无关的信息。
第三章评选项目
第六条评选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先进集体共10个,原则上是苏木乡镇街道3个和旗 直有关单位、中区市直驻翁单位7个,按照考核评比总分排序, 完成年度报送任务且排名前3的苏木乡镇街道和排名前7的旗直有关单位、中区市直驻翁单位评选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二)先进个人,在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先进集体中产生,每年评选10人左右。
第四章政务信息报送方式
第 七 条 政 务 信 息 报 送 方 式 为 政 务 信 息 专 用 邮 箱 (wqzwxx@163.com) 和政务信息工作微信群同步报送。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政务信息必须经过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报送时注明报送单位、报送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旗政府办公室严格执 行信息通报制度,对各地区、各部门信息报送情况实行每季度一通报,并将最终排名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组织与管理
第八条 成立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组长 由旗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旗政府办公室分管信息工作 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旗政府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全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的报送管理工作。
第九条 政府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考核工作方案,经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旗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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