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中小学招生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我旗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依法保障我旗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维护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巩固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旗实际,制定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2023年翁牛特旗应届小学毕业生和在外地就读的具有翁牛特旗户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工作
(一)招生规模
1.城区小学
城区小学共招生33个班,其中,乌丹实验小学4个班,乌丹第二小学4个班,乌丹第三小学7个班,乌丹第四小学7个班,乌丹第五小学4个班,乌丹第六小学7个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
2.城区中学
城区初中共招生44个班,其中:乌丹第三中学12个班,乌丹第四中学12个班,乌丹第五中学10个班,乌丹第六中学10个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
3.农村牧区中小学
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二)招生区域
1. 城区小学
乌丹实验小学:全宁路以东、乌丹路以西、新华街以南、向阳街以北区域;乌丹路以东、紫城路以西、新华街以南、向阳街以北区域;学校附近区域(东出口商业楼对面胡同里走三岔口向东胡同以南);新华街以北、同心路以东、古城街以南、乌丹路以西区域;全宁路以东、向阳街以南、紫城路以西、少郎河以北区域为乌丹实验小学和乌丹第二小学共同招生区域。
乌丹第二小学:全宁路以东、少郎河以南、紫城路以西区域;常汉布村、乌兰板村、东道村户籍对口招生。全宁路以东、向阳街以南、紫城路以西、少郎河以北区域为乌丹实验小学和乌丹第二小学共同招生区域。
乌丹第三小学:同心路以西、新华街以北、全宁路(北至乌敦套海大街)以东、黄土梁子(原全宁路双窝铺路口至乌丹路段)以南区域;全宁路以西、海拉苏大街以南、柳林路以东、响水路以东、少郎河以北区域。
乌丹第四小学:响水路南段中轴线以西、新华街以南、铁路桥以东、白音他拉大街以北区域。
乌丹第五小学:乌丹路以东、新华街以北(东出口商业楼对面胡同里走三岔口向东胡同以北)、紫城路以西、北外环以南区域;同心路以东、古城街以北、乌丹路以西区域。
乌丹第六小学:玉龙路以东、乌敦套海大街以南、全宁路以西、海拉苏大街以北;玉龙路以东、海拉苏大街以南、柳林路以西、新华街以北区域;玉龙路以东、乌敦套海大街以北、原全宁路双窝铺路口至乌丹路以北区域。
2.城区中学
乌丹第三中学:铁路桥以东、古城街以南、全宁路以西、少郎河以北区域,四道杖房小学、新苏莫苏木花都什小学走读生对口招生。
乌丹第四中学:全宁路以东、少郎河以北区域;全宁路以西、古城街以北区域;北大庙村、双窝铺村、东甸子村、东园子村、德日苏嘎查户籍对口招生。
乌丹第五中学:广德公镇辖区小学、亿合公镇辖区小学、毛山东乡辖区小学、大兴农场辖区小学、山嘴子小学、驿马吐小学、九分地小学对口招生。
乌丹第六中学:全宁路以东、少郎河以南区域;全宁路以西、白音他拉大街以南、少郎河以南区域;白音套海苏木辖区小学、解放营子乡辖区小学、海拉苏居委会小学、杨家营小学、朝格温都小学、巴嘎塔拉小学对口招生;乌兰板村、原布力彦苏木、海金山牧场、白音花羊场户籍(城区无房产)以及乌丹第二小学住宿生;四道杖房小学、新苏莫苏木花都什小学住宿生对口招生。
3.农村牧区中小学
农村牧区中小学招收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和辖区内适龄儿童。
相关链接: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翁牛特旗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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