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街道、大兴农场,各有关单位:
现将《翁牛特旗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翁牛特旗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
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科发〔2023〕371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近就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的原则,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牧业生产、农民生活相结合,优先满足畜牧业、种植业、清洁取暖等发展需求,以提高秸秆资源利用率为目标,以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导向,积极扶持一批秸秆利用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养大户,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健全监测评价体制,探索政府、企业、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二、目标任务
通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加快推动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条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建立完善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标准体系、产业技术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着力构建政府引导、村企合作、农牧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扩大清洁能源利用规模,培养一批熟知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新型农牧民,扶持一批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生产的龙头企业,同步建立完善的秸秆利用台账、清单和监测体系,推动实现全旗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推进变能降碳,助力“双碳”工作。在农村清洁能源需求比较迫切、农户对可再生清洁能源接受程度高、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应用基础好地区,积极有序发展秸秆为原料的成型燃料、打捆直燃等生物质能利用,提升农村清洁用能比例。
(二)坚持种养结合,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以玉米秸秆粉碎打捆回收饲料化利用为主要方式,重点培育秸杆收储利用中心,辐射带动当地农牧民利用秸杆饲草发展草食畜养殖产业,努力构建种养结合、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牧业发展模式。
(三)坚持科技赋能,引导秸秆多元化利用。加强秸杆综合利用领域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示范推广,合理引导秸秆饲料化、燃料化利用,科学确定利用的结构和方式,推动秸秆向多元循环利用方向发展。
(四)坚持典型示范,带动秸秆产业化发展。积极打造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与样板地区,扶持一批村集体与重点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的秸杆综合利用合作示范工程,通过典型示范带动,稳步提高全旗秸秆利用效率。
(五)探索创新机制,确保长期稳定运行。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加强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推广,以秸秆收储利用中心为纽带,畅通秸秆资源从田间到市场的输送渠道,推动秸秆利用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推动项目长期稳定运行。
四、建设内容
(一)申报主体
翁牛特旗境内的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带动效果明显、有相关基础条件和配套设施、能够促进秸秆利用体系建设的企业(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养大户,优先支持生物育种项目服务企业。申报主体需填写《翁牛特旗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于2023年9月21日前报送所在地苏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单位具备良好的设施基础,具有带动秸秆利用设备的大马力拖拉机、秸秆运输车等设备条件。
2.实施社会化服务模式的项目实施及合作单位每年应完成2-3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任务,有效带动当地农牧民利用好秸秆资源。
3.实施商品化加工模式的项目实施及合作单位每年应利用秸秆量不低于2万吨,订单收购农户不低于200户。
4.实施收储中心模式的项目实施及合作单位应与当地农民建立利益联接机制,年实现收储利用秸秆2万吨以上,带动村民实现增收。
5.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与苏木乡镇、嘎查村签订协议、明确服务地区和面积、收储订单、带动户数和机械使用效益。
6.补贴对象是获得申报批复以后的新建项目,并且是在2024年6月1日前能够完成的项目。
(三)资金分配
购置或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相关的机械、设备、基础设施的,原则上给予其实际购置或建设成本50%—70%的补贴。具体补贴数额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数额、优先扶持主体的申报规模和其他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核算确定。
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对秸秆粉碎、收集打捆、加工固化、生物质节能炉具、打捆直燃等机具设备的购置补贴,以及对秸秆直接转化、储存设施建设等的补贴。不得用于购置大马力拖拉机等大型动力机械,不得与农机购置叠加补贴。单一建设主体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不得超过100万元。已经使用财政资金补贴补助扶持的项目或设备不予补贴。
(四)优先扶持以下3种运行模式
1.社会化服务模式。项目实施单位面向当地和周边合作社、养殖场、农牧民等主体提供秸秆收、割、铡、揉丝、贮、运等有偿作业服务或机械租赁服务,带动周边农牧民利用好秸秆资源,形成秸秆饲料化利用的社会化服务模式。
2.商品化加工模式。项目实施单位通过与当地种植户建立稳定的秸秆订单收储关系,进行秸秆订单回收、商品化加工,将秸秆资源生产为饲料化或者燃料化商品进行集中储藏或销售,带动形成秸秆资源化利用的商品化、产业化模式。
3.收储中心模式。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建立收储中心与当地农民建立稳定的利益联接机制,为当地农民提供收割加工运输服务,将秸秆集中到收储中心进行加工。根据不同经营主体的实际需要,可有偿为农民提供秸秆商品或组织进行销售。
(五)建设效果
1.全面推广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扶持项目承担对象建设青贮窖、草料库,配置秸秆粉碎、收集、打捆、饲料加工等机械设备,改善秸秆综合利用饲料化过程的储存环节,为畜牧养殖饲草储存提供良好的场所,减少饲草损失,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快秸秆青(黄)贮、颗粒、膨化、微贮等技术产业化,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提升其营养价值,用于养殖业饲料,突出其在种养循环中的纽带作用,壮大秸秆养畜产业。
2.全面探索农作物秸秆燃料化利用。鼓励乡镇、村、组就地、就近建设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积极有序发展秸秆为原料的成型燃料、打捆直燃等生物质能利用,提升农村清洁用能比例。扶持项目承担对象配置秸秆收集、打捆、加工固化、生物质节能炉具、打捆直燃等机械设备,建设加工、存储厂房,将不能作饲料的农作物秸秆与残膜一起收集加工制作成燃料。
3.全面推进秸秆收储运模式。为实现秸秆资源的有效回收和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为农民增加收入的同时确保企业拥有稳定的原料供应,项目承担主体从秸秆的收购、运输、加工、储存到秸秆成品的销售均需形成完整的体系,达到从收到储的全链条作业。一是企业独立运营模式。从秸秆的收购、运输、加工、储存到秸秆成品的销售均由企业独立完成,对秸秆收储运全过程操控,不需要其他经纪人的配合。二是企业委托经纪人模式。秸秆收购由企业以合同形式委托经纪人来完成,运输、加工、储存和成品的销售由企业完成。三是企业+经纪人模式:即企业定期预支给经纪人周转资金,用来收购存储转运秸秆,企业实时掌握收储运数量、进度,双方提前约定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旗长任组长,农牧、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场负责人为成员的翁牛特旗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局,负责专项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化综合利用相关工作。各相关单位、各地区要从全域全量利用出发,坚持行政推动和发挥市场力量相结合,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调动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规模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加快建立秸秆收储运加销各环节稳定运行的产业化利用机制。
(二)严格项目管理。各苏木乡镇街道场要结合当地农牧业发展实际,充分整合现有政策,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有效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政策落实。项目资金优先支持玉米种植面积大、秸秆资源丰富、养殖基础较好的地区。各地区要安排工作能力强、办事效率高的精干人员,成立专项工作组,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填写《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2023年9月22日前以红头文件形式报送旗农牧局。旗农牧局要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实地核查和评审,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三)加强指导服务。旗农牧局要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指导培训,推动技术集成示范应用,做好政策体系研究、主推技术发布、典型模式总结,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技术支撑,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全程科技服务。同时,要结合高素质农牧民培训工程,分层次、分环节、分对象举办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班,加强各级技术推广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
(四)加强公示公开。要按照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发挥各类媒体宣传优势,做到应知尽知、应公开尽公开。要充分发挥良补政策引导带动作用,鼓励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养大户,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的示范工程。确定项目主体后要在旗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无异议后履行相关程序并上报赤峰市农牧局审批。
(五)严格督查验收。旗农牧局和相关单位要按照项目实施要求,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规范开展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长久发挥效益。对初验合格的,继续承担项目实施任务;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取消项目实施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不再安排各类农牧业项目及补助资金。各苏木乡镇街道场要按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总体要求和建设内容,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和项目档案,包括立项相关文件、配套政策措施意见、项目落实与工作开展情况、技术试验研究、典型模式、简报、信息、督查、宣传以及相关影像等资料,分类归档。
附件:1. 翁牛特旗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2. 《翁牛特旗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表》
3. 《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汇总表》
附件1
翁牛特旗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查干巴特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马洪宾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兰晓东 旗农牧局局长
成 员:孟皓明 旗统计局局长
韩春瑜 市生态环境局翁旗分局局长
周海峰 旗财政局副局长
周 建 旗农牧局副局长
各苏木乡镇街道、大兴农场行政正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旗农牧局局长兰晓东同志、副主任由旗农牧局副局长周建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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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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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牛特旗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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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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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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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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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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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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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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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
嘎查村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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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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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汇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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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乡镇街道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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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主体 |
项目责任人 |
详细地址 及联系方式 |
申报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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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名称及台数 |
青贮窖 |
饲草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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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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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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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关于《翁牛特旗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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